一、简介
澄迈县扶贫,副科级建制,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是县政府领导下的国家机关。现有工作人员14名,其中主任1名,副主任2名,副主任科员2名,副科级干部1名,科员2名,职工6名。
二、宗旨:
扶贫济困,开展专项扶贫、行业扶贫、社会扶贫活动,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,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、脱贫致富服务。
三、主要职责:
1、贯彻执行上级党委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及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当好县委、县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。
2、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及革命老区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划发展目标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3、认真执行上级扶贫及革命老区资金管理办法,协助财政管好资金,制定年度计划、监督、检查扶贫及革命老区项目的实施情况。
4、搞好科技扶贫,定期举办科技培训,组织实施贫困地区“雨露计划”培训工作。
5、科学管理扶贫及革命老区项目,与财政、金融等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审定项目,配合审计、监察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。
6、动员县级机关、单位、团体参与扶贫,做好各部门挂钩、帮扶的协调服务工作。
7、加强扶贫统计与贫困监测。根据国家扶持贫困标准,确定扶贫对象,帮助基层解决扶贫工作中的特殊困难,做好扶贫统计、监测工作。
8、指导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开发及革命老区建设工作。
9、承办县委、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。